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文件
关于领取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习水县仙源镇利达煤矿变更(矿区范围、生产规模)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黔自然资审批函[2021]1071号
关于领取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习水县仙源镇利达煤矿变更(矿区范围、生产规模)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主送: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抄送:省能源局,习水县人民政府,遵义市、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提交的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习水县仙源镇利达煤矿变更(矿区范围、生产规模)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查,要件齐全,符合要求,准予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采矿许可证载明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事项
采矿权人: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矿山名称: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习水县仙源镇利达煤矿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开采矿种: 煤
矿区面积: 1.0254平方公里
二、本次变更登记原采矿许可证载明信息发生变化的事项
生产规模: 30万吨/年(供参考,最终生产规模以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为准)
开采深度: 1480米至1030米(资源储量估算标高)
有效期: 2013年9月至2023年9月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略(详见采矿许可证副本)
三、请在收到本通知的30日内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缴纳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习水县仙源镇利达煤矿采矿权使用费通知书》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业权价款缴库通知书》缴纳矿业权价款,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领取采矿许可证。
四、领取采矿许可证后,请按照我省煤矿兼并重组有关政策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实施要件后,方可进行开采作业,不得擅自开采。请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永久基本农田日常监管, 督促申请人向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基金提取凭证,按规定提取基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义务。按照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煤炭等非油气战略性矿产,井下方式开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应落实保护性开发措施,所配套建设的地面工业广场等设施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要求的,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五、你单位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应及时在地方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将登记项目名称、采矿权人、矿区范围、面积和采矿许可证期限等事项在醒目地段设置标识标牌,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要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前开展矿区范围及采矿影响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采矿过程中同步实施矿区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在发现矿区范围及采矿影响范围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时,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并报告属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鼓励提前防范采矿引发地质灾害,对即将开采区域群众“先搬后采”。
七、请严格按照你单位承诺履行编制三合一绿色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公示。未按承诺完成三合一绿色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公示,采取措施实施联合惩戒。未完成三合一绿色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公示前不得实施任何采矿活动。
附:1、《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缴纳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习水县仙源镇利达煤矿采矿权使用费通知书》
2、《矿业权价款缴库通知书》